日共对资本主义内部 “新社会因素”的认识及其启示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7-12-30 17:39:16
日共对资本主义内部 “新社会因素”的认识及其启示
曹天禄
摘要:资本主义内部 “ 新社会因素” 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思想, 但在相当长时期却被视为 “ 和平长入社会主义” 的修正主义观点而受到批判。 二战后, 资本主义各国尤其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变化, 马克思主义关于 “ 新社会因素” 的思想因而被国内外一些学者重新提出并受到重视。 日共认为, 21 世纪是超越资本主义、 建立社会主义新体制条件成熟的世纪, 像日本这样的发达国家已孕育成熟了 “ 新社会因素” , 成为建立新体制的 “ 重要基石”、“ 强有力基础” 和 “重要线索” 。 在当代, 重新审视马克思主义 “ 新社会因素” 思想, 对于我们科学理解其 “ 两个必然” 理论,把握发达国家的发展变化与发达国家共产党的发展走向, 都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日本;共产党;资本主义;新社会因素
二战后, 随着科技革命的突飞猛进和生产力的高速发展, 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变化, 如资本社会化趋势明显 、 多种经济形式并存、 经济计划性增强 、 社会福利范围扩大、 持股工人数增多、 管理决策民主化以及三大差别缩小等。这些变化使资本主义生命力看起来不仅没有 “衰亡” , 反而显现出 “生机” , 资本主义基本矛盾以及由此派生的其他各种社会矛盾不仅没有随生产力发展而越发 “激烈” , 反而总体趋向“缓和” 。如何认识资本主义这些新情况和新变化 , 既是一个如何认识马克思主义关于资本主义 “新社会因素” 的重大理论问题 , 又是一个如何认识当代资本主义生命力的重大现实问题 。在这方面 , 日本共产党 (下称 “日共”)对 “新社会因素” 的认识, 对于我们进一步了解当代资本主义的发展以及把握发达国家共产党的发展趋势, 具有十分重要的启发性。
一 、 “新社会因素” 是经典作家分析资本主义的一个重要思想
改革开放以前, 我国学界对于 “新社会因素” 的认识深受苏联学界的影响 , 认为封建社会可以自发地孕育和形成资本主义因素 , 但资本主义社会内部不能自发地孕育和形成社会主义因素 , 因为前者有孕育的土壤———私有制 , 而后者则只有在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和建立无产阶级专政、 消灭私有制后才能得以实现。如果有人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可以产生 “新社会因素” , 则会被斥之为 “和平长入” 社会主义的修正主义观点而遭到批判 。而事实上 , 资本主义孕育 “新社会因素” 的思想 , 正是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剖析资本主义社会化、 资本主义自我扬弃和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等问题的一个重要思想。
马克思恩格斯早在 《共产党宣言》 中就认为:“ 在旧社会内部已经形成了新社会的因素 。” 他们还根据无产阶级革命的特点 , 强调指出, “无产阶级解放所必需的物质条件是在资本主义生产发展过程中自发地产生的 。” 后来, 马克思又针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现的一些新变化, 指出 :“我把生产的历史趋势归结成这样:它 `本身以主宰着自然界变化的必然性产生出它自身的否定' ;它本身已经创造出一种新的经济制度因素 , 它同时给社会劳动生产力和一切个体生产者的全面发展以极大的推动;实际上已经以一种集体生产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只能转变为社会的所有制” 。这种 “新的经济制度的因素” , 是指当时资本主义出现的股份公司。1871 年巴黎公社失败后 , 马克思在总结其经验教训时分析到:“工人阶级不是要实现什么理想, 而只是要解放那些由旧的正在崩溃的资产阶级社会本身孕育的新社会因素。” 可见, 马克思历来认为 , “新社会因素” 孕育于资本主义社会 。
恩格斯在谈到资本主义国家新出现的国有企业时也指出 :“国有化———即使是由目前的国家实行的 ———才意味着由社会本身占有一切生产力方面达到了一个新的准备阶段” 。他进一步分析到:“生产力的国家所有不是冲突的解决, 但是它已包含着解决冲突的形式上的手段 , 解决冲突的线索 。” 恩格斯还把资本主义国家称为 “总资本家” , 认为由这样的国家占有生产资料 , 虽然还不是社会主义的, 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资本主义固有的矛盾和冲突 , 但却在实现社会占有生产资料的过程中达到了 “一个新的阶段” ,使“新社会因素” 与日俱增。也就是说 , 恩格斯从另一角度认为 , “新社会因素” 产生于资本主义社会 , 只不过这些 “新社会因素” 还不等于新社会制度本身。
列宁把垄断这一新现象看作是帝国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开始的征兆, 因为垄断意味 “大规模的社会化” 。他强调:“国家垄断资本主义 ……是社会主义的最完备的物质准备” , 如资本主义的大银行、 大垄断组织、 国有企业以及一切由国家管理和统计、 计算 、计划 、 监督的机构等等。当这些机构还掌握在资本家或资产阶级国家手里时, 它们当然是为资本主义服务的 。然而, 当把它们 “从资本主义那里夺取过来” , 掌握在人民手中时, 就是社会主义性质的 。针对帝国主义战争, 他还指出:“战争异常地加速了垄断资本主义向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转变, 从而资本主义使人类异常迅速地接近了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现在已经在现代资本主义的一切窗口中出现 , 在这个最新资本主义的基础上前进一步的每项重大措施中, 社会主义已经直接地、 实际地显现出来了 。” 可见 , 当时列宁在 “新社会因素” 这一问题上 , 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是一致的。
但是从列宁晚年开始 , 经过斯大林到毛泽东 , 他们都否认资本主义社会内部能自发孕育和形成 “新社会因素” 。列宁在 1918 年 3 月俄共 (布)第七次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政治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革命和资产阶级革命的区别在于 :在资产阶级革命时已经存
在资本主义关系的现成形式 , 而苏维埃政权, 即无产阶级政权 , 却没有这种现成的关系。” 后来斯大林接受并强化了这一思想 , 1953 年他在 《论苏联社会主义的经济问题》中指出:“由于国内没有任何现成的社会主义经济的萌芽, 苏维埃政权必须在所谓 `空地上' 创造新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形式。” 再后来, 毛泽东又将列宁和斯大林的这一观点进一步理论化和系统化 , 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能够产生和形成 “新社会因素” 是修正主义的观点。他在阅读 《政治经济学教科书》 (下册)的批注中指出:“修正主义者说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 城市中的公用事业是社会主义因素, 说资本主义可以和平长入社会主义 , 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严重歪曲” ;资本主义社会能否产生 “新社会因素” , 是我们同 “修正主义的重要分歧” 。当国际关系进入一个新阶段时, 赫鲁晓夫提出了包括“和平过渡” 在内的 “三和” 思想 , 认为由于国际关系的变化 , 其他国家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形式将会越来越多样化, 某些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人阶级, 只要把劳动农民 、 知识分子和一切爱国力量团结到自己的周围, 就有可能击败反动的反人民的势力 , 取得社会中定的多数, 并使议会从资产阶级民主的机构变成真正代表人民意志的工具 。这就是说, 在一些具有长期民主传统的国家里 , 无产阶级可以不通过暴力革命这一 “助产婆”取得政权 , 议会共和国可以成为工人阶级专政的形式或与之相应的人民政权的形式 。赫鲁晓夫的这一思想, 在中苏两党论战期间当然被我党视为右倾机会主义和修正主义而受到全面批判。
今天来看, 伯恩施坦在 19 世纪末提出的与 “新社会因素” 密切相关的资本主义可以 “和平长入社会主义” 的思想本身并没有错。他试图根据新的历史条件 , 总结马克思恩格斯在 1848 年对资本主义发展阶段估计过高而对其发展潜力估计不足的教训 , 重新评估资本主义发展的潜力, 认为应当从现有条件出发 “一部分一部分地” 实现社会主义。这种认识应该说是较为中肯和清醒的。但伯恩施坦 “和平长入社会主义” 的思想错就错在, 他当时没有认清帝国主义为划分势力范围、 瓜分世界 、 争夺殖民地、 倾销商品等所进行的战争准备 。在战争一触即发的严峻形势下 , 奢谈 “和平” 甚至奢望资本主义国家能 “和平长入社会主义” , 这当然是幻想 , 只会麻痹工人阶级的斗争意志。赫鲁晓夫根据列宁关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相互关系的论述以及变化了的国际形势和国际关系,认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和平相处 、 实现 “和平过渡” 等观点, 也有一定的合理性 。但是 , 由于 “新社会因素” 、 “和平过渡” 与 “和平长入社会主义” 思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 又与斯大林的 “空地论” 和毛泽东的 “否定论” 相悖, 因而在当时中苏两党思想论战和我党全面批判修正主义的背景下, 这些观点皆被我国学界视为修正主义和机会主义思潮而受到严厉批判。
二 、 日共对资本主义社会内部 “新社会因素” 的认识
日共成立于 1922 年 7 月 15 日 , 迄今已有 87 年的历史 , 目前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最大的共产党 , 是日本的第四大党和第二大在野党 , 也是在日本地方议会中拥有议员数最多的党。苏东剧变后 , 日共并没有像其他一些发达国家共产党那样分裂或 “改名换姓” , 反而取得了一定发展, 究其原因 , 重要的一点就是日共依据经典作家关于资本主义内部 “新社会因素” 的理论 , 立足日本国情, 调整了长期僵化的政策路线。
二战后不久 , 日本政府就开始在经济领域引入 “计划” , 使日本经济出现了与战前不同的特征。日共认为, 当前日本政府在经济各方面都实施了强有力的政策, 即 “以政府财政政策为根本, 采取了商情刺激或根据商情调整政策” , 例如日本银行实行了根据法定利率的 “利息政策” 。作为个别政策, 在通商产业部 , 对于特定产业的特定企业 , 通过政府的投资和融资, 对电脑、 半导体部门采取了产业培育政策 。在农业和水力部 , 有关稻米播种、 增减农作物的耕地面积等, 也都是在政府的计划支配下进行的 , 甚至牛奶也是在严格的生产计划管理下进行生产的 。也就是说, 在当前的日本, 政府对经济实行了有相当力度的计划和指导 , 这些 “新因素” 实际上已为日共实行 “市场经济社会主义” 奠定了基础 。
经济的发展导致了日本社会阶级结构的新变化 , 第二 、 第三产业就业人口显著扩大,并快速形成了 “中间阶级” 。日共在上世纪 70 年代就根据日本产业结构所带来的阶级结构变化指出 :日本工人阶级不仅是指体力劳动者或生产劳动者 , 而且是指更广泛意义上的雇佣工人 , 即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处于雇佣关系下的劳动者, 也就是说, 不掌握生产资料、 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获取工资 、 维持生活的人, 都是工人阶级。他们的工作有时是体力劳动, 有时是脑力劳动, 也有时是技术工作;劳动场所包括工厂、 农业、 矿山、 商业 、 金融 、 服务等各种领域 , 雇佣者包括产业工人 、 商业工人、 技术工人、 公务员、 教师等工资生活者。日共认为 , 当今日本社会中工人阶级与国民的关系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形成了相互渗透的新型关系 , 早在 1995 年, 工人阶级就已超过了日本社会劳动人口的四分之三 , 成为日本最大的阶级势力 。因此, 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三大差别在日本已经缩小并接近消灭, 工人阶级已与日本国民融为一体 , 当今日本社会已培育出了大量成熟的工人阶级这一 “新因素” 。
为此 , 日本统治阶级不得不大力调整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 , 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经过战后几十年的调整, 日本经济出现了较大的变化 , 如资本的社会化和国际化 , 国家所有制的出现, 股份制、 合作制经济以及跨国公司的发展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已成为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基础, 国家的社会职能在各社会领域全面加强;传统的无产阶级人数已大为减少 , 国内劳资关系有所改善, 出现了 “管理民主化” 的现象 ;国家内部政治趋向民主化等 。虽然资本主义的本质 、 矛盾和历史局限性仍未得到根本克服 , 但这些新变化确实缓和了资本主义固有的矛盾 , 适应了新科技革命条件下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并成为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强有力力量。正如日共在二十二大报告中所指出的:这些新变化不仅是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 而且还包括广大劳动人民的创造, 是广大劳动人民长期斗争的结果, 因此未来的日本式社会主义要继承日本 “资本主义的全部价值和成果” 。
对于国际资本主义, 日共认为, 19 世纪是一般自由放任型的资本主义 , 那种纯粹的市场经济在 20 世纪已行不通, 今天在任何地方已不复存在。这是因为 :第一 , 各国群众运动发挥着防止垄断资本横行的作用, 并制定出了防止其肆无忌惮的规制 , 如八小时工作制已成为过去, 欧洲许多国家正准备将劳动时间缩短到每周三十多个小时 。第二,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速度和规模 , 国家一方面强化了对工人的压迫 , 另一方面却又回避不了对这个体制的生产和分配所进行的社会性规制, 如政府通过法律、 行政、 财政、 税收、 公共投资、 金融等形式和手段介入经济。虽然这些形式和手段最终还是为了支持大企业对利润的追求 , 为了 “强化对工人的压榨” 而采取的 , 但它们实现了国家对经济的计划 , 是资本主义内部的 “ 新社会因素”, 是新社会前进的“重要基石” , 是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为新体制建立准备好了的 “组织结构” 。
关于经济全球化 , 日共认为这是 21 世纪资本主义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 其实质是以所谓全球化之名, 行 “优先推行以美国为中心的跨国公司和国际金融资本无止境追逐利润” 之实。为此, 许多发展中国家反对旧的国际经济秩序, 主张建立以所有国家经济主权的确立、 平等、 公平为基础的新的国际经济秩序。而新国际经济秩序的一个主要任务, 就是谋求捍卫工人的权利 , 铲除贫困与饥饿 , 规制金融投机, 保护地球环境等 。发达国家也迫于本国工人阶级和劳动组织的压力, 正在制定针对跨国公司的国际规制和对其进行 “民主改革” 。在全球化背景下 , 对资本主义的民主规制和国家介入经济的各种形式和手段, 又成为了进一步推动全球化的形式 , 为此一个重要的行动就是谋求强化所有国家间的协调与合作。也正是这些改革的形式和手段 , 成为 “新社会因素” , 使这些国际机构隐含着迈向新体制的 “重要线索” 。
日共指出, 像日本这样的发达国家已孕育成熟了 “新社会因素” , 21 世纪是超越资本主义、 建立社会主义新体制条件成熟的世纪。人类在 20 世纪赢得的世界性进步 , 是向21 世纪新体制发展的准备 , 民主主义、 民族独立 、 和平秩序的发展 , 将成为社会主义前进的 “强有力基础” 。对资本主义的民主规制 , 国家通过各种形式介入经济以及生产力巨大的发展 , 将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的 “重要基石” 。在全球化背景下,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世界银行、 经济合作开发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 , 已承担起了国际性的金融管理和规制、 调整资本主义大国之间关系及其国家垄断资本各项政策的任务。因此, 日本式社会主义只需日共在议会中赢得多数 , 成为执政党 , 并在日本 “资本主义框架内进行民主改革” 就可实现 。
三、 正确认识当代资本主义发展中的 “新社会因素”
从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日共的认识中 , 我们不难发现, 那种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内部不能产生社会主义因素的观点是不正确的 。那么, 为什么资本主义社会能自发产生和形成“新社会因素” 呢?
首先, “新社会因素” 是资本主义的开放性所致。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 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具有不断变革和拒绝封闭的特性, 其根源又源自资本的本性, 哪里有市场 , 哪里就有资本的足迹 ;资本家为了获取最大的利润, 会尽一切所能 , 资本主义的 “历史任务和存在理由” 就在于 “发展社会劳动生产力” 。因此 , 凡是有利于资产阶级统治和资本赚取最大利润的, 都是资本主义的指向。但长期以来, 我们较多看到资本在早期创造财富过程中手段血腥 、 方式简单和野蛮粗暴的一面, 较少看到这一过程中的内源冲动,即创新的一面。资本的成长是一个长期过程 , 当资本成长到一定时期 , 它那些不文明、 自由放任的行为必然会得到一定的调适 , 取而代之的是较文明和理性的方式。这正是我们所说的资本主义所孕育的社会主义因素。
其次, “新社会因素” 是工人阶级的斗争所致。几百年来 , 资本主义各国的工人阶级为谋求自身解放进行了不懈的斗争, 这种斗争虽然未能推翻资本主义制度, 但却使资本主义的某些非根本性质有所改变, 使一些社会主义因素在工人阶级斗争的压力下生成。对此, 卢森堡总工会前主席约翰·加斯特涅罗在 20 世纪 90 年代初曾直言不讳地指出:工人现在的工资水准和劳动条件相当良好, 这一切是工会多年来斗争的结果, 并不是政府和资本家让给我们的 , 我们面对的资本主义不是好对付的, 他们不会给我们送, 只有斗争, 才能取得进步 。当然,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民主党 、 共产党等组织在这方面也做了不少工作, 力求社会公正和正义, 有的就是以社会主义为直接目标 , 这也是促使资本主义发生改变的一个重要因素。可见 , 我们说资本主义孕育了 “新社会因素” , 其中不乏工人阶级与统治阶级进行抗争的成果, 是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博弈的结晶 。换言之, 如果否认这些 “新社会因素” , 就等于否定了工人阶级及其政党在资本主义社会所进行的艰苦斗争。
再次, “新社会因素” 是现实社会主义制度所致 。资产阶级统治者是典型的现实主义者 , 如果他们不想坐以待毙的话 , 就不得不修正其原有的发展模式。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初步显现 , 使英美等国一些有识之士发现 :马克思的一些思想仍然影响着当代历史和经济学, 应当重新加以考虑;资本主义在当代的发展 , 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马克思对它的批判 ;当代资本主义出现的一系列新变化, 都与直接或间接借鉴、 吸收社会主义的有益经验有关。二战期间 , 罗斯福推行的 “新政” , 就曾被部分美国政界和学界人士认为是搞社会主义 。即使在苏东剧变 、 社会主义遭受严重挫折之时 , 美国主流媒体仍承认, 《资本论》 的 “幽灵继续在徘徊 , 马克思不容忽视” 。布热津斯基认为 , “共产主义精髓的间接传播” , 对于西方世界 “对付经济和社会弊端” 起了重要作用 。特别是瑞典实施的 “从摇蓝到坟墓” 的社会福利政策 , 有人称之为 “生产中的资本主义 , 分配中的社会主义” , 足见其中的社会主义因素。
最后, “新社会因素” 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所致。辩证唯物主义认为 , 社会形态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 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 从部分质变到全部质变的过程 。从低级到高级 , 从野蛮到文明, 从落后到先进 , 从放任到制约, 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任何社会形态都是整个社会发展链条中的一环, 前一个社会的发展总是孕育着后一个社会的萌芽, 总包含有 “新社会因素” 。斯大林的 “空地论” 割裂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衔接性和连续性 。当代资本主义的现实证明 , 社会主义新因素已经在资本主义母体内产生, 并在许多方面表现出来;这些新因素既是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和雇佣劳动制的否定因素, 又是新社会赖以生长的肯定因素 , 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要求, 理应为社会主义所继承。
通过以上对经典作家关于资本主义 “ 新社会因素” 思想的考察 , 以及日共对日本“新社会因素” 的认识, 至少有这样几点值得我们关注 :
第一 , 既然在资本主义内部可以自发地孕育和形成 “ 新社会因素” , 这就要求我们辩证地理解资本主义基本矛盾 , 即生产资料私有制与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辩证唯物主义认为 , 矛盾既对立又统一 。但长期以来 , 我们关注的只是其对立面, 忽视了其统一性 。毫无疑问, 从根本上讲, 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具有对抗性 、 不可调和性、 长期不兼容性 , 从而注定了资本主义最终必然被更高级的社会形态所取代的命运。然而 , 对于任何社会的统治者来说 , 他们都希望自己的统治稳固, 建立自己的 “和谐社会” , 将矛盾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 这就决定了任何社会对于一般的社会矛盾都可以通过适宜的方式方法加以调整。在资本主义社会, 更由于资本的开放性 , 必然要求资产阶级对阻碍其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不断进行调整, 使矛盾双方尽可能达到统一, 实现妥协、 包容和共生, 在相互依存、 相互冲突中求发展 , 使社会矛盾得到阶段性的缓和。
由于特定历史条件的限制和政治斗争的需要 , 经典作家突出的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对抗性的一面, 对资本主义体制实现自我调节的可能性和有效性估计不足 , 自然就会得出 “矛盾冲突引发危机, 危机引起革命 , 革命埋葬资本主义” 的逻辑结论 。但是, 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本身并不是直线上升的, 也不会自动或马上导致革命爆发, 将资本主义直接导向灭亡。上述结论只是一个逻辑推理和理论假设 , 是一种趋势 。资本主义发展的经验已经证明, 资产阶级绝不会坐以待毙 , 他们必然会竭力找寻解决矛盾和危机的方法 。这就是当前资本主义为何 “腐而不朽, 垂而不死” 的一个重要原因 。
第二 , 既然在资本主义内部可以自发地孕育和形成 “ 新社会因素” , 这就可能引发无产阶级革命方式的变化 。长期以来, 我们将马克思主义 “暴力革命” 的思想绝对化 ,将 “新社会因素” 视为与 “暴力革命” 思想相悖的反马克思主义观点, 认为暴力革命才是无产阶级革命唯一 “合法” 的方式。确实 , 暴力革命思想已经被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所证明, 但只是在一些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得到了证明, 在另一些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还没有得到证明 , 更没有在任何一个发达国家得到证明。虽然迄今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通过和平手段取得我们所说的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 , 但这并不表明今后不会发生 。
暴力革命虽然是经典作家的主导思想, 但他们也丝毫没有轻视和平手段在无产阶级革命中的作用。1880 年 , 马克思就对法国工人阶级提出了把普选权 “ 由向来是欺骗的工具”变为工人阶级 “解放的工具” 的任务 。他认为 , 当普选权和议会制有了发展, 工人阶级占人口多数, 通过选举取得国会多数来实行变革是可能的, 当然 “我们知道 , 必须考虑到各国的制度 、 风俗和传统 ;我们也不否认, 有些国家 , 像美国 、 英国 , ———如果我对你们的制度有更好的了解, 也许还可以加上荷兰, ———工人可能用和平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 。因此, 我们不能简单得出 “暴力革命” 是无产阶级革命的 “普遍规律” 或“一般规律” 的结论 。从当代发达国家的实际来看, 在可以预见的将来 , 暴力革命的可能性在减少, 渐进的和平手段的可能性在增长, 发达国家的共产党将主要通过和平手段(议会选举)成为执政党 , 来争取社会主义的胜利 。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 日共就主张通过 “资本主义框架内的民主改革” 来实现日本式的社会主义。日共认为, 在 “资本主义框架内的民主改革” 中 , “有通向社会主义道路”的 “要素” , 是继承资本主义创造的 “全部价值和成果” , 在现行宪法框架内对资本主义“消极因素” 通过 “民主联合政府” 进行 “民主改革” , 从而达到社会主义要求 。具体地说, 一是承认普选制 , 通过和平的议会选举手段 , 在国会中赢得占稳定的多数议席 , 成为执政党;二是承认多党制 , 即执政后 “ 将不采取共产党的一党制度” , 只要资产阶级不企图采取用暴力破坏人民民主制度的行为, 日共将保障一切政党和所有人的活动自由,包括对政府持批判、 反对态度的政党和个人 ;三是承认政权交替制度 , 即使日共执政后, 也可能由于政策失误和选民不支持而导致失去执政地位, 在这种情况下, “要尊重国民通过大选所作的裁决, 当万一失去多数国民的支持时, 当然要交出政权 , 并作为在野党继续做出新的努力” ;四是在经济上 , 将政府长期以来实行的以支持大企业等垄断资本利益为中心的政策, 转向以维护广大国民利益为中心的政策 ;五是在外交上 ,改变日本战后以来一直从属于美国的军事外交政策, 建立一个独立、 平等 、 和平的日本。
第三 , 既然在资本主义内部可以自发地孕育和形成 “ 新社会因素” , 这就要求我们正确认识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相互关系。长期以来 , 资本主义的形象在社会主义国家总是负面的, 我们较多看到的是早期资本主义落后、 野蛮 、 残暴和无序的一面 , 并将其绝对化和静止化 , 认为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是对立的 , 资本主义是低级的社会形态 , 社会主义是高级的社会形态 。但是, 作为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种社会形态, 资本主义与其他社会一样 , 也有其产生 、 发展和灭亡的过程。那种把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发展看作是历史的退步和人类灾难的观点, 是根本错误的 , 是与历史唯物主义相悖的。
与其他共产党一样, 日共过去也长期将资本主义视为恶魔 。但在二十二大上, 日共首次提到了资本主义的 “进步意义” , 认为 “资本主义不是外部强加给人类社会的错误制度, 而是在必然中诞生 、 又在必然中被超越的社会制度” ;资本主义虽然一方面对劳动者进行剥削, 另一方面又对生产和分配进行了社会规制和介入, 创造了巨大的生产力, 从而推动了人类历史的巨大进步。在日共看来, 资本主义制度中的民主主义制度 、人权意识和主权在民理论等, 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 不仅是资产阶级的发明, 而且也是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群众的创造, 不能全部予以否认 。正确的态度应是 :对其中“不利于广大国民” 的规定进行 “民主改革” , 对有利于国民的规定 “全部继承” 。
事实表明, 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这两种制度在一定时期内既可以共存于某一国家内, 如我国的 “一国两制” , 也可以共存于世界范围内 。
第四 , 既然在资本主义内部可以自发地孕育和形成 “ 新社会因素” , 这就要求我们正确认识这些 “新社会因素” 的历史地位。新社会因素虽然可以延长资本主义的寿命 , 但从根本上说是资本主义的扬弃因素。马克思指出, 这种扬弃 “是作为资本主义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 , “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 。恩格斯也强调, 在资本主义社会 , 所有制形式 “ 无论转化为股份公司, 还是转化为国有财产, 都没有消除生产力的资本属性” 。对此 , 列宁也持相同的观点 :“尽管他们 (指垄断资本主义)有计划地调节生产, 但是现在还是处在资本主义下, 虽然是在它的新阶段, 但无疑还是处在资本主义下 。在无产阶级的真正代表看来 , 这种资本主义之 `接近' 社会主义, 只是证明社会主义革命已经接近, 已经不难实现 , 已经可以实现 , 已经不容迟缓, 而决不是证明可以容忍一切改良主义者否认社会主义革命和粉碎资本主义 。” 就是说, 虽然 “资本主义制度本身造就了自己的掘墓人 , 本身创造了新制度的因素, 而同时, 如果没有飞跃 , 这些单个因素便丝毫不能改变总的局面, 不能触动资本的统治” 。
可见 , 所谓 “新社会因素” , 还不是新社会制度本身, 社会主义要成为现实 , 还必须有质的飞跃, 有根本制度的变化 。发达国家共产党通过和平方式建立社会主义政权后,才能使 “新社会因素” 得以释放, 成为真正的社会主义制度 。另一方面, “新社会因素” 是新社会的构成部分, 而不是全部, 在资本主义为社会主义代替之前仍然是属于资本主义的, 但这并不影响在其中存在和生长社会主义因素。事实表明, 一个国家的资本主义发展水平越高 , 它内部所孕育和形成的社会主义因素也就越多, 而且这些新社会因素已不仅限于经济领域 , 在当代已扩展到政治 、 文化和社会关系的其他领域 。这意味着经典作家关于 “两个必然” 的结论不仅没有被否定 , 而且正在从一个更广的范围内得到验证。
总之 , “新社会因素” 孕育于资本主义社会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思想 :“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是从无中发展起来的 , 也不是从空中, 又不是从自己产生自己的那种观念的母胎中发展起来的 , 而是在现有的生产发展过程内部和流传下来的 、 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内部 , 并且与它们相对立而发展来的 。” 当代发达国家已经孕育出了一些 “新社会因素” , 为建立社会主义新体制提供了有益的 “新线索” 。发达国家共产党在通往社会主义道路的路径选择上 , 将会采取与 “暴力革命” 不同的方式取得政权 , 使 “新社会因素” 成为社会主义因素本身 。显然, 资本主义社会的 “新社会因素” 并不表明资本主义制度的永恒性 , 而是预示着社会主义变革的物质前提更加成熟, 社会主义变革已经为期不远。
参考文献:
①曹天禄:《日共`市场经济社会主义' 模式论》, 载《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3 年第1 期。
②曹天禄:《二十世纪日共理论与实践的基本经验》, 载《深圳大学学报》2007 年第6 期。
③[日] 《赤旗报》2000 年11 月24 日。
④《华尔街日报》1991 年11 月25 日。
⑤[日] 思想运动研究所编:《日共百科全书》, 全貌社昭和五十三年版, 第1609 页。
⑥[日] 日共中央委员会编:《日共六十年》, 人民出版社1985 年版, 第323 页。
作者简介::曹天禄,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人文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从事当代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和国际政治等领域的研究。
文章来源:《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10 年第2期